外贸术语:出口合同
2012-05-23 浏览:5368 次
对于外贸出口企业而言,出口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凭证,签订了出口合同,双方就不能随意更改出口合同内容。尽管如此,对于一般外贸出口企业而言,需要签订出口合同来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同时出口合同也是双方开展贸易活动关键的一步,在协议的保障下,买卖双方能够更加顺利的进行外贸生意。出口合同包含以下内容卖方: 合同号码: 买方: 装运期限 装运口岸 目的口岸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进口合同样本中的基本条款与出口合同相同,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付款等,但在具体内容的掌握上则有所不同。出口合同内容必须合法许多国家对出口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往往从广义上解释,其中包括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公共政策以及不得违反善良风俗或道德三个方面,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但是,出口合同中违反我国的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和条款,如经当事人协商同意予以取消或改正后,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出口合同形式在国际贸易中,订立出口合同的形式有下列三种:一是书面形式,二是口头形式,三是以行为表示。根据国际贸易一般的习惯做法,交易双方通过口头或来往函电磋商达成协议后还必须签订一定格式正式的书面出口合同。出口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形式世界大多数国家,只对少数合同才要求必须按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订立、而对大多数合同,一般法律上规定应当采取的形式。但我国则不同,我国签订的涉外经济合同必须以收面方式订立,否则无效。总之,买卖双方一旦签订了出口合同,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义务。此外,如当事人双方对出口贸易过程发生争议时,可以用出口合同来作为解释的协议,让双方都能够顺利的进行外贸活动。